獎助學金 / 張貼者 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8-26 10:11:37 點閱:84
學業優秀獎學金:第1學期請於113年9月30日前、第2學期請於114年3月14日前,檢具申請合格名冊(請參閱實施計畫)並逐級核章完成初審後,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請各校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時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後提出申請,相關紙本資料請於114年 3月14日前提交(如有競賽成績於114年3月14日至114年4月14日前公告,請再另行送件辦理)。
(此項目請勿與原住民清寒重複入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