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會計主任
張貼日期: 2021-12-21 13:33:06 點閱:272
主旨: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加強宣導國內出差交通費報支規定,彙編「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0年12月14日主預字第110010357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