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4-28 09:30:12 點閱:94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行政院函轉知
檢送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如附件),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同仁溯自114年1月1日待遇調增及相關差額補發、公保及退撫基金自付額差額補扣事宜,將俟公保、退撫基金配合公布相關繳納費用對照表及相關繳納系統、薪資系統修正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