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11-15 14:24:46 點閱:171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之申請費用補助事宜
彰化縣政府自92年2月1日起部分辦公時間進修者進修費用不予補助,且自105年度起公餘進修人員進修補助至105學年度第 2學期為止,有關彰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核准從事進修,倘於當學期有未留職停薪前之在職日數比例者,比照前開規定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