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2-16 09:59:49 點閱:157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知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各機關應提供所屬員工執行職務時避免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工作職場。為強化職場霸凌防治,除各機關(構)現有之申訴管道外,另為使同仁能有其他之安心申訴途徑,業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建置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網址:https://gov.tw/s4s或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常用捷徑/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並由人事總處列管通報案件後續執行情形。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82&pid=12248
人事總處表示,公務機關員工至平臺通報案件時,為期勿枉勿縱,請確實填列聯絡方式及具體事由等相關資訊,避免無法轉交權責機關處理,並利後續追蹤列管。
本校場霸凌防治措施與處理作業規定請至本校網站網路硬碟/共用區113學年度/人事室/職場霸凌防治項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