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 張貼者 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2-08 13:02:39 點閱:90
1.申請對象:國小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
2.推薦名額:每校限一名。
3.申請期限:自114年2月11日至3月10日止;以郵寄郵戳為憑。
4.金額:3500元
5.申請文件:(1)申請表 (2)成績單影本 (3)在學證明 (4)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
6.入選通知:於本匯評選後,專函通知入選學校並公布於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