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19-08-27 00:31:44 點閱:1292
若有意願申請者,請老師協助提出申請
申請辦法如下:
一、申請獎助學金對象:設籍彰化縣滿半年以上(需附戶籍謄本),目前就讀本縣各國中小學生。
二、申請資格:申請資格只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一)經政府機關核定具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父母之一領有中重度殘障證明或學生本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申請條件:(二)(三)兩項條件只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一)整學年德育成績優等以上。
(二)前一學年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
(三)特殊才能:在校期間曾參加校內比賽、全縣性比賽、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者。
四、申請日期:九月一日至九月十三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