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會計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1-19 10:08:43 點閱:305
主旨:函轉行政院修正「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規定,並自110年1月1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0年1月11日院授主會財字第1101500026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