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9-18 16:25:14 點閱:212
教育部核定全台國民小學在校家境清寒學生,經學校校長推薦所屬學校學生乙名(每校限乙名)
每名獎助學金3,000元。另贈予獲獎名單每名受補助學生獎狀乙紙,以鼓勵學生逆境向上之精神。
申請方式
1. 本階段採線上審核,於申請時間內至線上Google表單【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勁梅校長獎申請表完成填寫並提交表單。
2. 線上表單共分為五大部分,建議填寫前先依【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勁梅校長獎申請表.pdf ,備齊本表單所需之申請資料。審核通過之獲獎學校需郵寄下列申請附件及後續帳務文件(缺一不可)至本公司,請承辦師長務必協助學生妥善保管紙本資料。
a. 校長推薦說明正本乙份。
b.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乙份。
c. 學校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影本乙份,須加蓋學校或教務處戳記認定之。
d. 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乙份。